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张丽祥

高级联席合伙人

上海 

15221129758

中文、英文

刑事业务中心 

个人简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中国社科院博士。公安部战略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技战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兼职导师。2015 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先后就职于上海实业集团资产管理部、总裁助理;协鑫集团资管-法务中心助理总经理岗位,从事专职法律工作。 2019 年 9 月至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德和衡集团金融刑事专委会常务理事。 2017 年 12 月-2019 年 9 月,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管-法务中心助理总经理。对集团业务开展中涉及的不良资产进行重整、盘活、催收等事项,制定集团整体不良资产处置思路;结合业务及资产特点制定处置战略及具体方案,确保资产高效回收,降低不良率,全面负责协鑫集团及下属公司、板块不良资产处置; 2016 年 5 月-2017 年 12 月,上海实业集团,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总裁助理。负责制定资产重组方案、现场调查、出具报告、资金贷后管理等环节,处置方式有借新还旧、增贷重组、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并推动采用刑民交叉模式,针对一物二融项目采用刑事手段促进民事解决等;负责推进沟通集团下属上实融资赴港上市工作; 2010 年 6 月-2016 年 5 月,苏州市公安局。对涉嫌经济、刑事等犯罪的案件进行犯罪侦查,情报收集,法律审核。期间连续 4 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在侦办的案件中表现出色,荣获多次三等功、个人嘉奖等。 

代表案例: 

案例 1

某商业烂尾楼股权并购案:某长三角置业公司即将破产,名下有商业房地产烂尾项目,通过对当地住宅、租房市场进行充分尽调,制定了烂尾楼盘活思路。通过引进专业投资烂尾楼的投资人,联合代建方进行项目续建,并与当地政府、执行法院进行附院联动,解决烂尾楼续建中的各类问题,且当地企业集中,用工需求旺盛,租房市场相对广阔,将该商业楼改建为长租公寓,达到了投资人的收益率需求,解决了涉案纠纷,最终成功处置。

案例 2 

某水电站项目债务重整案:涉及股权转让纠纷,系超过 5 年的不良资产,项目及债务人位于藏区,当地自然、司法及社会环境恶劣。团队介入后远赴藏区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债权人受侵害的相关证据以及意外发现的债务人其他犯罪证据,对债务人进行性格画像,心里分析。同时,为避免“地方保护”势力阻挠,另辟蹊径,采取异地执行及异地报案,引入外部司法力量强势介入,逼迫其出面谈判,此后经过更加细致入微调查,掌握案件全面信息,促使债务人引入外部资源对项目进行重组,而后推动委托人方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重组谈判,最终成功处置。

案例 3 

某能源 EPC 公司采购项目案:涉及 2 年期不良资产,因债务方实控人涉嫌非法集资,潜逃海外,债务方被各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处置难度极大。团队介入后,对案件及背后人员进行细致梳理,对接相关司法资源,联络债务方资产清理负责人,在采取多赢的战略思维下,平衡各方利益,促使债务方打破股东有限责任限制,拿出新电站项目进行抵债操作,同时说服委托人方面转换思路,与各其他债权人争抢时间,最终成功处置。

案例 4 

某知名集团公司商标侵权案,该案涉及江苏、浙江、上海等共计 38 家侵害商标权益的公司。通过诉讼、谈判等手段灵活应用,为该集团公司追回商标侵权补偿费用。

案例 5 

上海某网络公司股东僵局案,代表大股东,巧用大股东修订公司章程的权利,促使小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让小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了大股东,顺利解决公司僵局,最大程度维护了大股东及公司权益。

案例 6 

商业秘密侵权案,作为原告律师,代理 A 股上市某光电公司诉上海某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商业秘密侵权暨不正当竞争案,两次开庭后,原告主动撤回起诉。

案例 7 

上海某公司、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担任公司总经理刘某辩护律师,缓刑辩护成功。

……                                                                                                             

著 作: 

1、2012 年撰写的《论我国刑罚的不断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为视角》发表于《黑龙江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ISSN1008-7966,2012-05);
2、2013 年撰写的《关于反贪侦查权的优化配置研究——以与刑事侦查权的优化配置比 较 研 究 为 视 角 》 发 表 于《 黑 龙 江 政 法 干 部 管 理 学 院 学 报 》 (ISSN1008-7966,2013-02);
3、2013 年撰写的《技侦“远程非接触”战略主动能力的探讨——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整合与应用》调研文章在公安部公安技侦科技论坛征文中获得三等奖;
4、2013 年撰写的《大数据背景下网络信息挖掘与情报收集》发表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杂志、公安情报领域重要期刊《公安情报理论与实战》;
5、2014 年撰写的《关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研究——以新刑诉法证人作证有关制度为视角》发表于公安部主管的公安领域唯一核心期刊《公安教育》。
6、2014 年,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教授委托,撰写公安类十二五规划教材《信息管理与信息警务》之第三章—《公安信息过程管理》。目前该教材为全国公安院校及各省级公安院校本科、研究生阶段专用教材;
7、2019 年,撰写《我国金融不良债权公示制度研究》发表于法学类核心期刊《法学杂志》。 
刑事业务中心
张丽祥

拨打电话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